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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02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招标公告 上海市 上海市 发布日期

公告概要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段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02单一来源谈判公示”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上海市·上海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上海市· 上海市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上海电务段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02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发包编号:STGCHDJL-2026-2231-DY

 

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登录后查看公司上海电务段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02以业务外包审批(编号:上铁财函〔2026〕480 号),上海电务段政联席会议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中国铁路登录后查看公司上海电务段。因受既有设备厂家软件条件受制原因,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2.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集团公司调度中心西陇海台、杭甬高铁台、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杭长)杭长高铁台、合新高铁台、宁安高铁台、合安九高铁台、宁杭高铁台、宁武台、客专上海枢纽台、沪宁城际台、沿海台、甬金台及管辖车站。

2.1.2项目内容:根据工电信号函【2025】142号《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印发CTC系统功能优化方案(V2.0)评审意见的通知》要求,完成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国铁)、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沪杭、上海南)、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杭黄)、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杭甬)、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杭长)、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合新)、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宁安、合安九)、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宁杭)、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宁武)、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上海、沪通、沪宁)、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沿海)、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甬金)。

2.2 发包范围

2.2.1发包范围:本发包项目招标范围为登录后查看公司上海电务段CTC系统功能优化(V2.0)整治-02。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未划分标段招标

2.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 其他说明

无。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企业基本条件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企业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CRCC资质。

证明材料:响应人有效的资质认证证书。

 

3.3 响应人企业业绩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①202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CTC系统功能优化整治业绩。

证明材料:①响应人(合同承包方)签订的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中项目期限结束之日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响应人(合同承包方)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合同发包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合同发包方)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与业绩良好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

 

3.4 响应人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响应人拟派本项目标段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响应人根据本项目标段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连续月数最后一个月为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两个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3.5 响应人企业财务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3.6 响应人信誉要求

(1)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2)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3)至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且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D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4)2023年01月01日以来,响应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3.7 联合体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1)响应人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章节)。

(2)响应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响应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地方、军队、国企等)或发包人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与发包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对应标段谈判。

(6)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含澄清等所有用于响应的材料)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谈判,谈判文件发售期限为20260917日至20260921日。

 

4.2 谈判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谈判,谈判文件按照标段发售,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购买谈判文件款项,请潜在响应人以转账形式从响应人单位基本账户,或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发包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书第10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响应人单位全称+标段编号简称+谈判文件费”,如“XX单位+2026-2231-DY+谈判文件费”。

若本次谈判为招标或其他非招标方式转为谈判或重新谈判,已购买过对应标段往次招标或发包(谈判、询价、磋商等)文件的潜在响应人无需再次支付谈判文件款项。

如无特殊情况,谈判文件费不予退还。特殊情况包括:①响应人多付款的,仅退还多付款部分;②发包人中(终)止谈判的,由发包人向发包代理机构出具函件后退款;③其他因发包人或发包代理机构导致的特殊情况。个人(自然人)付款谈判文件费退款的,统一退款至响应人单位基本账户。

 

4.3 有意参加本次谈判潜在响应人,除支付谈判文件费用外,还需向发包代理机构提供报名表”(见邀请书附件)进行报名。

请潜在响应人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内,填写“报名表”,发送至发包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见本邀请书第10条“联系方式”)。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响应人单位全称+标段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6-2231-DY+报名资料”。

若本次谈判为重新谈判,已购买过对应标段往次谈判文件的潜在响应人仍需提供“报名表”,其中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为对应标段往次谈判购买谈判文件付款凭证。

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内发送“报名表”的潜在响应人,经发包代理机构确认信息无误的,视为报名成功。在谈判文件发售期限截止后发送“报名表”的潜在响应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通常发包代理机构于收到“报名表”当日,向报名成功的潜在响应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谈判文件,请潜在响应人及时关注邮件回复。潜在响应人未及时收到谈判文件的,请与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见本邀请书第10条“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如响应人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可以要求其澄清。

 

6.谈判办法

由谈判小组与响应人就报价、保修、工期等可以优惠的内容进行谈判,响应轮次共计轮,谈判轮次共计轮。

6.1 响应轮次

以响应人有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第一轮响应内容,并在报价大会公布(如召开报价大会)。以通过初步评审且与谈判小组谈判后,响应人响应的内容为第二轮响应内容。第二轮响应后,如本谈判文件要求继续谈判(或本谈判文件规定需继续谈判),响应人需对每一轮谈判活动进行响应。

6.2 谈判轮次

以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响应人进行的第一轮谈判活动为第一轮谈判。第一轮谈判后,如本谈判文件要求继续谈判(或本谈判文件规定需继续谈判),谈判小组需继续进行相应轮次的谈判活动。

6.3 成交原则

以最后一轮谈判中有效响应人的响应内容为依据,谈判小组应推荐有效响应人(单一来源谈判对象)为成交候选人。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610091400。接收响应文件的地点为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5楼上登录后查看公司开标室

7.2 响应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由响应人自行带离或由发包代理机构统一处理。

 

8.报价大会时间、地点和方式

8.1 报价大会开始时间: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8.2 报价大会地点: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8.3 报价大会组织方式:单一来源谈判不召开报价大会,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评标室拆标书后,组织谈判小组评审。

 

9.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邀请谈判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 包 人:中国铁路登录后查看公司上海电务段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车站西路213号 

联 系 人: 樊 工  

联系电话: 登录后查看117 

 

发包代理: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291号4楼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张工、彭工

联系电话:021-登录后查看

电子邮箱:hdjlzbdl01@126.com

银行户名:登录后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登录后查看055644392

 

附件:报名表

 

 

发 包 人:中国铁路登录后查看公司上海电务段 

发包代理:登录后查看公司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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