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李庄村、武庄村联建集体仓库5年使用权
公告概要
“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李庄村、武庄村联建集体仓库5年使用权”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河北省·邢台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邢台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出让方信息
交易资格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服务费规则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补充披露信息
项目附件
| 项目坐落 |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李庄村 | ||
|---|---|---|---|
| 现场勘测人姓名 | 现场勘测人电话 | ||
|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登录后查看 | ||
| 挂牌单价 | 62000 元/年 | 流转期限 | 5 年 |
| 挂牌总价 | 310000 元 | ||
| 标的物数量 | 1 个 | ||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资产类型 | 房屋 |
| 房产证号 | 建筑面积 | 740.88 平方米 | |
| 目前用途 | 闲置 | 附属设施 | |
| 坐落 | 贾宋镇李庄 | 使用年限 | |
| 已用年限 | |||
| 保证金要求 | 20000 元 | ||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1.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按期交还标的资产及附属设施,保持完好可使用状态; 2.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资产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环保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抵押标的资产; | ||
| 身份资格 | 不限定受让方身份资格 |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 ||
| 出租方名称 | 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N2130527MF130895XB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李庄村 |
| 注册地(地址) | 邢台市南和区贾宋镇李庄村 | 法定代表人 | 祁付朝 |
| 交易条件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20000 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 是否收取受让方服务费 | 否 |
|---|---|
| 是否收取出让方服务费 | 否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延长个工作日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靳利利 | 交易机构联系人电话 | 0319-4667168 |
| 披露调整日期 | 补充披露标题 | 补充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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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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