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服务更新的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公告概要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服务更新的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是2026年09月17日发布于浙江省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莫干山地信实验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金额600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600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登录后查看公司受登录后查看公司的委托,就服务更新的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服务更新的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采购
预算金额:6000000元,标段一:2400000元;标段二:1200000元;标段三:24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元,标段一:2400000元;标段二:1200000元;标段三:24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段一:40万组高质量数据集采购1
为支撑“时空信息要素智能更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构建覆盖基础地理信息要素(重点为居民地、交通、水系等核心要素)的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为多源融合智能提取技术研发提供数据支撑。项目拟采购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总量40万组,皆为遥感解译数据集,以确保项目研发任务的高效推进与圆满完成。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标段二:20万组高质量数据集采购2
为支撑“时空信息要素智能更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构建覆盖基础地理信息要素(重点为居民地、交通、水系等核心要素)的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为多源融合智能提取技术研发提供数据支撑。项目拟采购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总量20万组,皆为遥感解译数据集,以确保项目研发任务的高效推进与圆满完成。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标段三:40万组高质量数据集采购3
为支撑“时空信息要素智能更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构建覆盖基础地理信息要素(重点为居民地、交通、水系等核心要素)的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为多源融合智能提取技术研发提供数据支撑。项目拟采购增量提取高质量数据集,总量40万组,其中包括35万组遥感解译数据集和5万组矢量数据集,以确保项目研发任务的高效推进与圆满完成。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适用于所有标段)
2026年10月完成生产条件的准备、试验和首件产品等;2026年11月提交40%成果;2026年12月底之前,提交全部成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þ有
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应至少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9日9:30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后查看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5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登录后查看0@qq.com)获取,资料费(元):500元,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获取文件信息表(见附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登录后查看0@qq.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5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楼15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3.其他事项:(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2)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德清县东樵街666号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572-8282205
质疑联系人:韩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8281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5室
项目联系人:张昕云、梅迪皓
项目联系方式:0571-登录后查看
质疑联系人:钱霞妃
质疑联系方式:0571-登录后查看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1205室
质疑接收人:钱霞妃;联系电话:0571-登录后查看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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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获取文件信息表.docx (15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