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线上集合供应链建设项目
公告概要
“旺苍县线上集合供应链建设项目”是2026年09月18日发布于四川省·广元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旺苍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涉及金额140000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广元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40000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序号 | 公告事项 | 内容 |
|---|---|---|
| 1 | 项目名称 | 旺苍县线上集合供应链建设项目 |
| 2 | 项目受理编号 | F登录后查看874S |
| 3 | 项目概况 | 为有效解决我县本土特色产品外销难、市场竞争力弱、电商主体分散、供应链碎片化、物流单件议价能力弱、综合运营和推广成本高、本土主播货源不稳定等真实困境和迫切的实际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实施本项目。 |
| 4 | 项目业主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 5 项 目 要 求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和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3、供应商具有预包装食品备案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
| 其他说明 | 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项目附件中的采购需求,凡采购需求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资料,供应商须完整提供,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 |
| 是否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 是 | |
| 证明材料明细 |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承诺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经营范围须包含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和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3、供应商具有预包装食品备案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5、服务内容及要求应答表;6、商务要求应答表;7、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 |
| 6 | 公开选取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0:00 |
| 7 | 参与项目截至时间 | 登录后查看 10:00 |
| 8 | 供货时限 |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
| 9 | 项目预算总价(元) | 登录后查看0 |
| 10 | 参数要求 | 详见附件 |
| 11 | 县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0839-6213211 |
| 12 |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 登录后查看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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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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