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关于玉泉区南二环路美华隆商住小区6号楼3单元101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概要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关于玉泉区南二环路美华隆商住小区6号楼3单元101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是2026年11月04日发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涉及金额380399.51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380399.51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登录后查看公司将于 2026年 11月 23日 10 时至 2026 年 11月 24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登录后查看公司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ifa.jd.com/455)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美华隆商住小区6号楼3单元101号房屋。
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1、未能联系到被执行人,房屋未入户,房屋内部结构、租赁情况不详、交付时间不确定,土地权利性质不详(因土地性质造成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屋户籍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竞买人应去实地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2、拍卖范围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该标的物所欠水、电、暖、燃、物业费、过户等所需的费用不详,需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房屋户口、学籍不在执行范围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此房屋户口、学籍问题。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限购情况: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评估价: ¥594374.24
起拍价: ¥登录后查看
保证金: ¥38039.95
加价幅度: ¥3000
二、竞买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登录后查看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登录后查看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登录后查看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与登录后查看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登录后查看362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 起拍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谨慎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办理过户时依法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款。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自行解决,可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天与本院联系。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竟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登录后查看公司执行局;开户行登录后查看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登录后查看768。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竟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上的),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电话: 登录后查看36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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