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文苑古樟树枯体1棵转让项目
公告概要
“瓯江文苑古樟树枯体1棵转让项目”是2026年10月10日发布于江西省·宜春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丽水市大花园人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2109.5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宜春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2109.5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瓯江文苑古樟树枯体1棵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丽水市登录后查看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丽水市 |
| 挂牌价格 | 12,登录后查看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丽水产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一一个人中心一-支付订单一一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以实际勘察为准。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 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登录后查看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设备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完毕)。设备运输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将设备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0.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费率详见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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