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C05、C07、C08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告概要
“关于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C05、C07、C08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是2026年10月01日发布于广东省·东莞市的前期项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前期项目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前期项目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东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2026年9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C05、C07、C08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樟木头镇东部,金河片区西侧,东至南八路,北至沿河路,西至仰贤路,南至南一路,调整范围面积约24.81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1.调整城市支路:基于国空与现状,取消原控规15m南七路,并调整南二路道路线位,按道路红线18m落实西段道路,以预控的形式落实南二路东段与西段涉及永农部分。
2.落实国空道路宽度:结合国空,将原控规22m支路南一路落实国空道路宽度26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
3.道路等级调整:结合国空与现状,将原控规22m次干道沿河路调整为城市支路,道路宽度不变。
(二) 用地布局及规划指标调整
1.结合《墨隐官仓・作家村连片提升项目》调整用地:结合提升项目需求,调整文化娱乐用地、三类居住用地、水域和其它用途用地。
2.预留建设用地调整:结合土地权属,将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R2+C2)用地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
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调整:结合现状,等规模落实原控规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4.公共绿地调整:根据权属范围,将原控规道路用地与部分一类工业用地(M1)合并调整为公共绿地(G1),并将现状公园落实为公共绿地(G1)。
5.供水用地调整:结合国空与现状,取消原控规中供水用地(U11),落实为预留建设用地、水域和其它用途用地。
6.幼儿园用地调整:结合国空与现状,取消原控规中12班幼儿园用地(R61)。
7.一类工业用地调整:结合权属范围调整C05-01地块用地边界。
(三) 图则与规划控制要点调整
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对图则范围内的建筑后退距离、禁止开口距离、绿地率、停车位、建筑密度等进行修正,删除图则内的用地适建范围。新增关于5G基站、海绵城市、永久基本农田、西气东输二线长输管道、东深供水、预控道路等控制要点。按最新要求,在道路断面中新增非机动车道控制要求;新增26m道路断面与18m道路断面。
(四) 市政设施调整
结合调整后的用地方案,相应调整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
三、 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四、公示方式
《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C05、C07、C08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樟木头镇规划管理所公开栏;
(三)报纸公示:东莞日报;
(四)电视台播放:东莞市广播电视台。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反馈方式如下: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zmtghs@126.com(樟木头规划管理所电子邮箱);
(四)将意见邮寄到“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六楼规划管理所”(邮编:523633),信封表面必须注明东莞市樟木头镇金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C05、C07、C08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樟木头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登录后查看。
七、申请听证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樟木头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