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卡券及实物
公告概要
“一批卡券及实物”是2026年10月22日发布于浙江省·杭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杭州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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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一批卡券及实物 |
标的编号 |
HJS2026ZC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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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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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6146 元 |
资产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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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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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女士、金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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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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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罚没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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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物资 |
标的名称 |
一批卡券及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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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详见标的清单 |
计量单位 |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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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杭州市 |
数量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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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物为一批罚没资产,不保证有原始购买凭证、质量检验报告、品牌授权文件、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标的清单所列信息(包括名称、规格型号、黄金克数等)仅作参考之用,不构成对标的物状态的任何保证。标的物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外观、成色、材质、质量、性能、完整性及其他一切状况,均以展示现场实物为准。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详细了解,充分考虑,谨慎出价。 2、交易标的为罚没资产,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成交款发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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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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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法人/非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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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青六北路499号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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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汤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后查看MB1J6844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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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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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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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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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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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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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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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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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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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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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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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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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一批卡券及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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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登录后查看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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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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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须自行承担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同意标的物为罚没资产,转让方不保证有原始购买凭证、质量检验报告、品牌授权文件、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不承担关于商品真伪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因商品真伪问题带来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与描述不符、无法使用等理由,向转让方、杭州产权交易所或相关执法机关提出任何异议、索赔或退款要求。 (4)同意转让方不对西洋参是否走油、受潮发软、变色、气味异常、有效成分流失或者含有异物等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亦不对西洋参保质期限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亦不对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中药饮片标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作出保证或承诺。亦不对西洋参的品种真伪(是否为正品西洋参、有无以其他参类或者加工品混充)、参龄、产地、有效成分含量、是否经硫熏处理、包装标识及产品批号是否合法等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不作任何食用、药用建议,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判断。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上述全部风险。成交后不得以西洋参未标注保质期(有效期)、受潮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药品标准、不可食用或药用、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等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物存在瑕疵、要求拒绝受领标的物、要求退还价款或者请求赔偿。 4、本项目标的交付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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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安排 |
展示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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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女士、金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1-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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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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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
18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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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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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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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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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在线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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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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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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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期 |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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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报价周期 |
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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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2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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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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