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批报废办公设备处置
公告概要
“[上饶市本级]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批报废办公设备处置”是2026年10月09日发布于江西省·上饶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投标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等关键信息。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上饶市
- 发布日期
公告正文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 项目名称: | 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批报废办公设备处置 | |||||||
| 标的名称: |
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批报废办公设备处置,挂牌价8,登录后查看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 资产状况: |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登录后查看 信息披露期满日: 登录后查看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交通银行上饶分行一批报废办公设备处置,起拍价登录后查看元,竞买保证金登录后查看元。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海川登录后查看公司出具的赣海川评报字[2026]第HC0903号《评估报告》。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3.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标的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登录后查看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因受让方未能实地踏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登录后查看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让方无关。 4.因本次处置标的数量为原始记账数量,可能存在物品缺失,具体以现场实地数量及现状为准。受让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卸、搬运、运输等费用及安全作业责任。 5.拆除过程中和装卸、搬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 6.标的物由转让方按登录后查看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若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置。因受让方违反此约定所造成的安全、环保、纠纷或事故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受登录后查看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7.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成交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3日内完成所有残值的清运工作,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将垃圾清运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履约保证金,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登录后查看公司 联系电话:张女士登录后查看786 |
登录后可查看公告全文与涉及单位
包含招标单位、代理机构、中标单位及其项目与联系人数据
免费注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