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T0211018地块(即CB20号地块)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天河区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T0211018地块(即CB20号地块)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是2026年10月01日发布于广东省·广州市的招标公告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招标单位为广州环五山创新策源区长湴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1948118.71元。中策大数据提供该招标公告公告全文及相关参建单位信息查询。
公告基本信息
- 信息类型
- 招标公告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发布日期
- 招标公告金额
- 11948118.71 元
公告涉及单位
公告正文
天河区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T0211018地块(即CB20号地块)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登录后查看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天河区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河区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T0211018地块(即CB20号地块)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天河区长湴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T0211018地块(即CB20号地块)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长湴村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672.65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41723.17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7151.2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58224.48平方米,包括计容建筑面积104381.9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3842.6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复建住宅、商业物业及其他配套公服的土建工程、装修及安装工程、绿化广场、道路硬地及室内外给排水、供电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等配套工程。 安置地块范围内布置11栋高层建筑,其中1栋建筑13层、2栋建筑14层、2栋建筑15层、2栋建筑16层及4栋建筑17层,1层裙楼为配套设施,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54米,用地性质为R2/B1,容积率≤2.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4381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地基基础设计最高等级为甲级,基坑安全最高等级为一级,绿色建筑星级最低标准为二星。最终以政府核发的规划条件及批复要求为准。 最终以政府核发的规划条件及批复要求为准。 | ||
| 招标内容 | 依据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及按相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开展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监测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检测、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第三方检测服务包括地基基础及支护检测、结构实体、人防工程检测及基坑周边房屋鉴定、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门窗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土壤氡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设施检测、园区道路及管道检测、幕墙工程检测、智能建筑检测、人防地下室设备安装检测等内容。 (2)监测服务包括地基基础监测、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及周边建筑监测等按相关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监测的项目,以及业主根据需要要求监测的项目及相关申报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 具体检测、监测工作根据图纸、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方案、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 ||
| 工期(交货期) |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终审验收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后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94.811871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
①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3.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和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第三方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3.3.3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职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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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登录后查看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8: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8: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登录后查看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登录后查看 08:00:00 | 开标地点 | 第2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环五山创新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横路16号天汇创意园A栋301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任工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 余乐、廖声惠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查看02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环五山创新登录后查看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登录后查看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 ||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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