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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峰光伏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26-10-28 项目阶段立项审批 所属行业土壤修复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峰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属于土壤修复类前期工程项目(编号 ZCPRO375319773),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计划2026-12-27开工、2028-06-19竣工。

本文由中策大数据项目数据中心依据公开的招投标公告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整理,责任编辑:中策大数据研究组,更新时间:2026-10-28。编制口径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信息公开要求。

简讯基本信息

版本类型
版本1
发布时间
2026-10-28
项目阶段
立项审批
工程类型
新建
所属行业
土壤修复
所属专题
土壤修复
建筑面积
112.8326
开工时间
2026-12-27
竣工时间
2028-06-19
所在省市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登录可查看完整内容

建设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峰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云峰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云峰光伏发电项目

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莲池乡路保中村

云绿能(永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为交流侧70MW,直流侧80.696MWp,容配比为1.14625。项目拟建设一座额定容量70MW的光伏发电场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及其附属设施。具体为光伏发电站规模为70MW,由4400个组串25个光伏阵列组成,采用655Wp单晶硅N型双面光伏组件123200块,选用320kW组串式逆变器220台,设置25台箱式变压器;配套建设1座220kV的升压站,主变容量140MVA,升压站内设置综合楼和附属用房;可研阶段35kV集电线路方案采用35kV架空线路(含塔基)+电力电缆直埋敷设的混合方案,新建35kV集电线共3回,路径长度共计18.60km,其中电缆路径长12.04km,架空路径长6.56km;新建塔基24基;同时建设相应的场内改扩建道路。项目总占地面积112.8326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7719hm2,临时占地面积111.0607hm2)。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报告表》分析项目永久及临时占地会对局部土地利用性质、功能以及土壤理化性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这也是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的,由于项目永久用地面积不大,项目占地而造成损失的面积占评价区总面积的比例较小,局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对整个评价区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较小;工程占地不会造成区域植被格局及演替方向发生明显变化,不会对区域的植物资源和物种多样性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也不会导致当地植物区系的组成、性质以及特点发生根本的改变,也不会导致评价区任何植物物种的消失;项目施工不会导致动物种类的减少;随着施工结束以及植被恢复,项目景观冲突得到缓解,生物量以及生产力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项目运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光伏板遮挡阳光对植物生长的影响。项目运营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日常迁徙和活动造成明显影响。在升压站区域内采取灌木+植草的方式进行绿化;禁止光伏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严禁员工破坏周边植被,严禁引入外来物种。通过采取生态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1)严格在施工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不得在征地红线外开挖、乱砍滥伐,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减少地表扰动;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的管理,增强消防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

(2)场内改扩建道路尽量收缩边坡,优化线形,少占土地;35kV架空线路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35kV架空线路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3)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严禁在施工区乱砍滥伐,禁止随意开辟施工便道;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场内改扩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4)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主体工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产生的开挖方及时用于场平,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5)施工占用灌木林地、园地(果园、其他土地)和其他草地,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剥离表土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表土堆存期间采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和覆盖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运营期:(1)本项目运营阶段,禁止违法开荒项目区外的土地,禁止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2)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3)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4)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护人员和措施。(5)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6)在满足光伏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7)严格执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的要求,确保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光伏板下种植农业的阵列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

(2)水环境:《报告表》分析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清洁废水,产生的清洁废水经1个容积为4.0m3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内使用旱厕,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周边村民运走作为农家肥使用。大部分混凝土冲洗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或者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污水均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升压站办公生活污水,办公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内道路浇洒、绿化浇灌用水,不外排。项目光伏板清洗废水直接顺着流在光伏板下面的草地、园地上,作为草地、园地浇灌用水,不外排。

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1)施工人员清洁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临时施工场地内使用旱厕,旱厕粪便定期委托周边村民运走作为农家肥使用。(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石方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3)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光伏场区和道路区地势低处、施工临时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各沟渠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一部分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自然沟渠;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或者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4)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5)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6)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临时班幸水库施工段,施工期应对邻近水库段,对开挖土方进行有效拦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天进行基础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方倒入水库,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一定坚持“先防护,后施工”,对于砂石料堆放点应设篷盖,暴雨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运营期:(1)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直接顺着流在光伏板下面的草地上,作为草地、园地浇灌用水,不外排,清洗时间选择在非雨天或旱季进行。(2)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变电工程应采取节水措施,加强水的重复利用,减少废(污)水排放。雨水和生活污水应采取分流制。升压站食堂废水经0.5m3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0.8m3化粪池,再排入一座处理规模为1.0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后,非雨天全部回用于站区绿化浇灌或道路场地浇洒用水,雨天暂存于8.0m3中水储存池,不外排。

(3)大气环境:《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升压站施工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全部外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包括车辆运输扬尘、物料堆场产生的扬尘、物料装卸等起尘,混凝土拌合粉尘以及汽车尾气、施工过程中的焊接废气及装修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恶臭。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1)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不得污染道路。(2)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在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加强管理,在施工区域实施洒水降尘作业;汽车行驶的路面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日约1~2次,遇大风起尘天气,还应增加洒水频率。(3)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禁止随意堆放,临时堆存的应采取临时遮盖(如密闭式防尘布或网)措施,减少风蚀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剥离的表土运至表土堆场进行堆存,鉴于表土堆存时间较长,堆存表土期间用防雨篷布进行遮盖,避免风蚀。(4)施工场地内车辆应采取低速行驶,道路保持清洁,裸露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场内改扩建道路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途经庄房、班幸、谢腊村段运输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必须杜绝建材的散装运输,建议采用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尽量降低不利影响。(5)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6)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项目运营期(1)升压站内使用清洁能源,厨房设置1套抽油烟机,食堂油烟经油烟机抽吸至楼顶排放。(2)隔油池、化粪池均为地埋式,减少异味的产生,厂区内加强绿化。(3)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减少因生活垃圾腐烂而产生的异味影响周围环境。(4)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5)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4)噪声:《报告表》分析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升压站土建施工、场内道路修建、进站道路修建、场地平整、基础开挖等施工机械噪声及项目运输车辆交通噪声。y运营期光伏发电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机构或运动部件,在太阳能转变成电能的过程中,光伏场区噪声主要是通过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为交流电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项目箱变产生的噪声。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入场施工。(3)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4)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械的施工噪声,同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5)运输过程中的车辆应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限制车速,经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做到文明行车。(6)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经过庄房、班幸和谢腊村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运营期,(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2)升压站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标准安装,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平稳运行,避免因转动部分与外缘碰撞、摩擦而加大噪声。(3)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设置,均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4)升压站场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林带应乔、灌木合理搭配,并选择分枝多,树冠大、枝叶茂盛的树种,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以减少噪声和其他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废:《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废弃设备零件等。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为废光伏板、废逆变器、废电器元件、废矿物油、废弃储能电池、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

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1)废光伏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附属用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由厂家回收处置。(2)废逆变器:统一收集暂存于升压站附属用房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生产商回收。(3)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电气元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4)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在220kV升压站内设置一个专门的危废暂存间,暂存间面积为40m2,将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收集于专用油桶中后,暂存于暂存间中,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设,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技术要求参照GB18597执行,且在旁边设立危废警示标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乱丢乱放。危废的暂存及管理严格按照危废要求进行。运营期:(1)废光伏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附属用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按照《光伏组件回收在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由厂家回收处置。(2)废逆变器:统一收集暂存于升压站附属用房一般固废暂存间,由设备生产商回收。(3)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废电气元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4)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在220kV升压站内设置一个专门的危废暂存间,暂存间面积为40m2,将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收集于专用油桶中后,暂存于暂存间中,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计建设,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技术要求参照GB18597执行,且在旁边设立危废警示标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乱丢乱放。危废的暂存及管理严格按照危废要求进行。

(6)光污染影响分析:《报告表》分析本项目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5%以上,该光伏方阵区的反射率仅为5%左右,远低于《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设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小于16%的低辐射玻璃”的规定,反射量极小;本项目太阳电池组件产品的表面设计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太阳光的反射,以利于提高其发电效率。太阳电池方阵的反光性一般是很低的,本项目太阳电池组件产品中采用的晶体硅是经过刻槽处理的(其上刻了小金字塔样的槽体),同时加了ZVA材料,最大限度地起到了吸收太阳光的作用;且太阳能组件内晶硅片表面涂覆有一层防反射涂层,太阳能电池组件本身并不向外辐射任何形式的光及电磁波,未吸收的太阳光中一部分被前面板玻璃反射回去,其表面上覆盖的是一层高透明玻璃,另一部分将穿透前面极、硅材料吸收层和背面板玻璃。因此,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光污染。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1)光伏板的选型本项目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5%以上,该光伏方阵区的反射率仅为5%左右,反射量极小。(2)合理布局。组件安装时每片电池板选择最佳阳光入射角度以最大限度利用太阳能,故太阳能不会在同一个平面上,增加了漫反射的概率,进一步减弱了光线的反射,合理调整布局太阳能板及安装倾斜角度,在最大程度利用太阳能的同时,将太阳能板产生的光污染降至最低限度。通过合理布局,可有效减少光污染对周围居民及地面交通的影响。

(7)电磁辐射:《报告表》分析由于稳定的电压、电流持续存在,升压站电器设备(升压站产生工频电磁场的电器设备主要有主变压器、电抗器、母线等大电流导体)附近产生工频电磁场;或者系统在暂态过程中(如开关操作、雷击等)的高压电、大电流及其快速变化的特点均能产生工频电磁场。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HJ24-2021)中关于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标准,本项目升压站为户外布置,对应评价等级为二级,电磁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根据《云峰光伏发电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报告》,本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电磁环境影响采用类比分析法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分析,通过类比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变电站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可以预测220kV升压站按本期规模建成投运后,本项目220kV升压站围墙外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主要保护措施:《报告表》提出(1)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应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2)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本工程220kV升压站为新建工程,因此,在设计中应将主变压器尽量布置在升压站的中间位置,尽量远离围墙。升压站设备的金属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和接头等。设计时,应考虑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存在尖角和凸出物。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采用逆相序排列配电装置采用GIS;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0878****77、0878****85(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
进行中
项目设计
设计单位未确定
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
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
工程分包
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项目详细介绍

项目概况

本项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峰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属于土壤修复类前期工程项目,所属土壤修复专题,工程类型为新建。

建筑面积112.8326,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预计2026-12-27开工、2028-06-19竣工。

版本类型 版本1;发布于 2026-10-28。

前期工作进展

立项审批:进行中;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未确定;主体施工/主设备安装: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工程分包:未能获取分包详情。

参建单位与信息说明

该项目已录入相关单位 1 家,按角色分布为业主单位 1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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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采购设备

该项目可能用到的设备如下,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核实的为准。 线路敷设:电线电缆、电缆桥架、桥架、母线槽、密集母线槽、母线、电力电缆、线缆、铝合金电缆、矿物绝缘电缆、合金电缆、弱电线缆、电线、接线盒、电缆套管及其管件、绝缘子。 电气设备:电力工程、电力安装、电力设备、变压器、接地变、站用变、小电阻成套装置、消弧线圈成套、压力变送器、箱变、箱式变电站、高低压配电工程、高低压电气设备、高低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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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与联系人

业主单位

单位:云绿************登录可查看

联系人:登录可查看

手机:087*****885登录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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