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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发布日期:2022-08-12
8月1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核准前的公示,工程规划容量为建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污水处理设施,在一期预留的3、4号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详情如下:
事项名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工程核准前的公示
申报单位: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
建设年限:29个月
总投资:806242.0万元
资金来源:20%来自自有资金,其余来自国内贷款。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为二期扩建工程,规划容量为建2×100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污水处理设施,在一期预留的3、4号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
审批处室: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电话:020-83138753
电子邮件:nyjdlc@gd.gov.cn
邮件编码:510000
邮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08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08-12至2022-08-18。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