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4.024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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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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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起始价****元zclogin,无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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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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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每年一付,按照先缴后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之后的租金在新一租赁年度开始前的一个月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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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超市、便利店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取整数)。承租方发生履约责任问题时,出租方有权从当月结算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发生扣款情况,承租方应在30日内予以补足。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出租方在承租方交还租赁物业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扣除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及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他款项)无息退还承租方。
2.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缴后用的原则,每年一付。首年租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之后的租金在新一租赁年度开始前的一个月内缴纳。
3.该出租场地仅用于开设超市、便利店,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场地用途变更,须经出租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租赁期间,出租方开设有职工食堂(服务对象:医院工作人、病人及病人家属)及便利店(服务对象:医院工作人员);出租方院区内有中式餐饮店、超市(便利店)、自动售货机、咖啡店、饮品店、面店、西式餐饮店及其他商业项目(含业态的调整)。请承租方予以充分考虑经营风险。
5.租赁期间,为进一步提升商业整体服务或如果出现承租人在本招租场地所经营的服务项目不能较好满足患者、家属及医院职工等各类人群需求的情况下,出租方有权另增设商业经营场地(出租方也可能经营与现商业项目相同的业态),以满足需求。
6.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本次商业项目招租的出租房产可提供土地证,但至今尚未取得房产证,若因此不能取得经营资质而无法开业的,其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金仍须按合同约定缴纳。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租赁期间,所需缴纳的工商、税务、规划、城管、卫生、水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出租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其中水费、电费由承租方每半年按出租方通知向出租方缴纳,如国家水、电费有提高或减少按国家规定执行。
8.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意向承租方报价应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装修安装、工商注册登记所需的时间等因素。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出租期内,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改建、装修、安装设备,但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地面防漏设施、防雷设施等;整体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方案须报出租方批准,进场装修须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改建、装修、安装设备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本次招租店面最大用电量为40 KW,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增加用电。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入点,场地水电由承租方自行接至出租地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承租期间不得开设餐饮店、药店、诊所,禁止经营下列商品:
(1)需现场明火加工的食品;
(2)医用药品及医疗器械;
(3)香烟;
(4)保健品、婴幼儿奶粉、奶瓶及奶嘴等。
如出租方认为承租方所经营的产品不符合招租要求,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整改。
10.未按招租要求经营种类、超面积范围经营的查实每次罚款****元zclogin;出租方在日常督察巡查中发现安全、卫生等问题,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出租方要求的,每次罚款****元zclogin;受到相关投诉,查实每次罚****元zclogin。
11.承租方的所有商品须明码标价,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温州市区内大小型超市均价(如永辉超市、大润发超市、十足便利店等),如若承租方是连锁店形式,则价格不高于承租方旗下温州市区其他连锁店的同一商品的同期价格。
12.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出租方的监督管理。
13.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医院职员工卡刷卡结算业务,需自行安装互联网网络线路,自行配置互联网消费机等。相关设备用于读取医院员工IC卡、企业微信二维码等信息,以便实现医院员工一卡通账户在线结算及自动折扣(8.8折以上)的功能。
14.《房屋租赁协议》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
15.标的移交:
(1)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2)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①原承租人须在原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腾空交还租赁房产,并结清相关费用。若逾期腾空交还合格租赁房产的,按原《房屋租赁协议》约定条款执行。②竞得人须在履约保证金缴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16.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1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若承租******公司zclogin******公司zclogin******公司zclogin中占******公司zclogin履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8.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9.竞买单位自行审查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竞拍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产租赁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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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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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执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经营业态须为超市、便利店等零售业态的企业或加盟商,且连锁家数需达到2家及以上。【执行标准:提供门店的营业执照(加盟商需提供品牌加盟证明文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定位地图、照片等】
3.意向承租方应提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执行标准:提供查询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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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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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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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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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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