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期(7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网络竞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之日且与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之日(前述两个条件均满足)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限时报价开始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之日且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之日(前述两个条件均满足)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10:00,限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具体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网站发布公告】 二、其他须披露事项: 1.******公司zclogin等3户债权系浙江萧******公司zclogin所有的不良资产,债权本息为人民币589,782,****元zclogin,其中本金562,598,****元zclogin,利息27,184,****元zclogin(截至****-**-**zclogin)。相应债权诉讼涉及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不在本次转让范围。 2.债权现状:拟出让的资产五级分类分别为次级类、损失类,具体请见标的债权清单,债权处于杭州地区。 3.部分债权已诉讼执行,具体请见标的债权清单。 4.******公司zclogin债权本息已包括该户抵押资产对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无新债权可能发生;出让方已宣布该户项下未到期贷款提前到期,所有债权于本次一并转让;抵押资产已被查封。 5.本次转让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竞买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不良资产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债权文件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4)抵质押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抵质押物价值的相关情形; (5)涉诉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