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6-180(台山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公******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6-180(台山3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6-180(台山34)号地位于台山市大江镇江东工业园区37号地块,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38027.11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建筑密度:40%~70%;容积率:≥1.79(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68068.53平方米);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5%~1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山市大江镇江东工业园区37号地块规划条件》(台自然资条件〔2026〕41号)。
(三)其他要求:1.根据《台山市大江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产业布局规划,地块拟发展“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业。该地块产业布局在符合台山市大江镇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要求下,须为国家鼓励类或允许类产业,并且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版)》。
2.建设项目须符合产业政策、江门市“三线一单”方案管控和相关规划要求。建设项目须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动工建设。
3.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亩产税收不低于****元/亩,单位产值不低于****元/亩。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拍卖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拍卖出让设有拍卖底价,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1368.98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74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8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合同定金。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公司和办理工******公司******公司。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拍卖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至****-**-**;
(二)竞买申请时间:****-**-**至****-**-**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至****-**-**17时;
(四)网上自由报价时间:****-**-**9时30分至****-**-**15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15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拍卖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竞得人通过资格核验后,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公******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函》,且必须与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签订《台山市大江镇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若竞得人的投资项目未能满足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的投资准入要求,或未与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签订《台山市大江镇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台山市大江镇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产业发展承诺函》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终止供地,不退回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拍卖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二)本次拍卖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含契税等)。
(三)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受让人未能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0.175‰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土地出让价款0.175‰的违约金。造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已兑现完毕,净地出让,成交后按土地现状交付。
(二)移交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由出让方负责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三)土地现状:地块范围内有板房等建筑物,权属无争议,竞得人可以予以保留并临时利用,也可自行拆除处置。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报建动工,并在交地之日起四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交易服务费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收费标准如下:
付费方 | 成交金额 | 计费标准 |
竞得人 | 小于****元 | 1.00% |
****元(含)-****元 | 0.80% |
****元(含)-****元 | 0.60% |
****元(含)-****元 | 0.30% |
****元(含)-****元 | 0.20% |
****元(含)-1亿元 | 0.05% |
1亿元以上 | 不收费 |
备注 | 1.以单宗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交易要求现场公证的,公证费按规定另收,由委托人承担;交易公告要求刊登其他媒体的,所产生的公告费由委托人承担。 |
竞得人按江门公******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书》的要求在3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才能办理《成交确认书》签订手续。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相关拍卖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50918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189,3509207,0750-5559931;
江门公******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江门公******公司(台山市办事处)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德政路58号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5667559 魏先生;
实地踏勘咨询:0750-5458818 李先生;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龙华里34号。
江门公******公司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