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法院
选任破产清算管理人邀请函
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及具备
破产管理人资格的个人:
关******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四个案
件(均为二类案作,本院根据管理人通选程序选任破产管理人。若
有意成为其中案件的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请于****-**-**上午
11时前向本院司法鉴定办公室提交书面《破产清算管理方案》(以下
简称《方案》)(注:四个案件分别选任管理人,每个案件单独提交《方
案》,《方案》必须符合附件中的规范要求,领确保在2026年8月6
日上午11时前本院司法鉴定办公室收到,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方案》
的,视为放弃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方案》(含附件)一般限定在
5000-10000字,《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执业保险、金额及险种、业绩及专职
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
2、社会中介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破产管理人团队
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取务)或个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社会中介机构拟委派参与破产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
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破产论文撰写及获奖
的情况介绍:
4,社会中介机构成个人参与破产管理人竞争性递选的优劳:
5、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拟参与破产管理人竟争性避选时正在承
办的所有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并标注属于几类案件,是否粗任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