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服务中心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资源部令第16号)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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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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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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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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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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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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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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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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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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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翔安)产业区西坂路(接翔安东路段)市政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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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用地-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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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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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翔安)产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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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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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zclogin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 、受理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9楼;电话0592-7292685;传真:7292683。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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