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9,80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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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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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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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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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使用协议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义交所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365*(365天-拆装期)、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义交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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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经营奶茶、咖啡、水果、糕点、小吃等轻餐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2、履约保证金:按****元收取;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3、受让方自第二年起租金交纳依照《义乌国际商贸城房屋有偿使用协议书(辅房)》直接交至出租方。
4、合同签订:具体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5、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招商区域装修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应提交出租方审批,施工须符合出租方装修要求,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场地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7、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8、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9、按《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使用权转让、转租管理规定》中定向招商商位类别实施管理,不得转租转让。
10、仅限经营本公告所规定的经营类别,不得跨行业、跨区域、超面积经营,否则由出租方收回场地使用权。
11、现场制作食品不可动用明火,只允许采用电加热模式制作食品,现场不允许有油烟、蒸汽及其它异味。
12、配套点须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方可营业,要求亮证经营。
13、租赁期内应服从市场管理,守法经营,公平交易,不得出现掺杂、使诈、短斤少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出租方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处罚直至收回场地使用权。
14、配套点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消防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同时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场地使用权。
15、营业期间应做到市场文明创建要求,积极配合出租方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16、物业管理费:****元/㎡/月。水电费:按实际使用结算。
17、拆装期(包含在租期内):原承租人竞得的不给予拆装期。非原承租人竞得的,自竞得之日起给予20天拆装期(含拆除及装修),拆装期内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18、租赁到期后,由出租方收回场地使用权重新组织招商。
1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义乌国际商贸城房屋有偿使用协议书(辅房)》或咨询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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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3年(自****-**-**起至****-**-**止) |
| 有无免租期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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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时间 |
20天(如原承租人竞得则不给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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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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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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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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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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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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