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公司委托,就******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据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河南省2025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5〕6号)及航空港区环保局相关要求,现兴港石油所经营导航路加油站、工业一路加油站,兴港石化所经营工业四路加油站、保航北二路加油站需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信息系统的安装及联网。
4.采购范围: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的全部内容:点位监控平台、油罐压力传感器、管线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液比采集器、油气流量传感器、液位仪采集系统、AI视频控制系统、安全数采仪、无组织油气浓度传感器、有组织油气浓度传感器(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5.质量要求:确保系统100%对接河南省环保厅油气回收监控平台,数据上传符合地标协议要求。协助业主完成监管部门验收,提供全套验收资料,确保场站通过油气回收在线监测专项检查。
6.工期:单个标段项目订单发出后总工期为55日历天(其中10日历天内设备交付至指定地点,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25日历天内完成现场验收)。
7.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供应商可以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可以中一个标段。
一标段:兴港石油负责经营的导航路加油站、工业一路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兴港石化负责经营的工业四路加油站、保航北二路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
信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9.合同签订及付款说明:两个标段的加油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但******公司不具体参与加油站经营业务,且因上线该项目是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在本项目采购完成后,由郑州航******公司与一标段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完成后续付款,由******公司与二标段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完成后续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须具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护、修理能力认定证书,业务范围涵盖油气回收在线监测,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
2.2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标的物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整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单一设备商响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注:须提供厂房证明或生产设备证明。
(1)厂房证明(四项任选其一):
场所租赁发票/购置发票/产权登记证明/使用证明。
(2)生产设备证明(四项任选其一,须为标的物生产相关设备)
生产设备购置发票/租赁发票/租赁合同/资产评估证明。
3.设备要求
3.1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测量器件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油气流量传感器应取得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
3.2 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器件防爆等级符合GB/T 3836.1的规定,安装在危险区域的设备应为防爆型产品,具备《防爆合格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a.油气流量传感器应为本安型,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a IIB T4 Ga; b.压力传感器应为本安型,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a IIB T4 Ga; c.油气浓度传感器应为本安型或隔爆型,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b IIB T4 Gb。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其响应无效。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提供书面承诺)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09时0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入库及CA锁绑定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和《CA自助绑定/删除操作手册》。
2.询比文件售价:****元。
3.供应商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邮箱:qihangplatform@hnhkgtz.com,平台咨询电话:037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对除上述平台以外的任何平台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371-***********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导航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371-***********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