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泾行审项字〔2026〕4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泾阳县王桥镇冀东水泥厂南侧,西邻屯杨村四组,南邻屯杨村西五组,东邻王桥村二组,北邻关中环线;;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33.95亩,建设日处理能力100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设备安装、工艺管线敷设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同时配套建设污水主干管7074米,尾水排放管564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0元);
2.4 计划工期:549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标段编号: E***********16nro1vvy84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
3.2 标段名称: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录入信息;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 00:00起至****-**-**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泾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咸阳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ntba.com/website/index.aspx)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8.2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填报确认的信息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8.3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8.4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8.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8.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 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本项目采用暗标评审。8.7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8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咨询400-998-0000。8.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8.10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
| 地址: | 泾阳县泾干大街东段77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中登文景时代11幢18层1810室 |
| 联系人: | 姬帮磊 | 联系人: | 李幸子 |
| 电话: | 029-*********** | 电话: | 029-*********** |
| 邮编: |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 监管部门: | 咸阳市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管部门电话: | 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