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现场踏勘确认书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存在瑕疵、零部件是否完整、规格、型号、材质)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的备查资料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材质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材质、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6.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7.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
(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
(7)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履行义务的;
(8)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9)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或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公司zclogin
账 号:***********zclogin***********zclogin01
开 户行******公司zclogin深圳宝安支行
9.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10.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转让方指定账户,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1.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支付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确认无误后与踏勘组织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签字盖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确认书》是意向受让方确认现场可见标的物状态的依据。
13.转让方(******公司zclogin)委托中航工******公司zclogin对此项目物资进行处置,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安全进厂、资产交割、解答对接等工作。
14.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无异议。受让方承诺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数量、质量、型号、性能、功能、所含材质、拆卸、运输、处置等)及实际情况已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其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终止交易、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
1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交易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运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受让方为完成本次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理、装卸运输、人工、水电气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资产交易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资产交易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资产交易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转让方对交易标的的质量、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16.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清货清运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17.转让价款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并通过验收后开具发票。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其他税费按国家、省、市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18.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
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指南:
1.竞价规则:详见报名/竞价时同意确认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
2.报名手续:
(1)首先在深圳联交所产权交易平台(https://zccz.szggzy.com/)进行注册;
(2)找到标的项目选择报名,按转让信息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本项目保证金,同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
(3)待深圳联交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获得报价资格,即可参与报价。
3.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1)交易方式: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2) 竞价方式:自由竞价+延时竞价
4.增价幅度:****元zclogin
5.自由竞价时间:自挂牌起始日09:00:00起至挂牌期满次日起第1个工作日止(具体标的竞价时间详见项目专厅公告信息)。
6. 延时竞价:(限时竞价)周期: 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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