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超声气压弹道碎石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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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超声气压弹道碎石系统组织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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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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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2026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十四
1.2 项目编号:*****
1.3 招标范围:本项目(第二次)共分为1个采购包(原采购项目第4包),采购超声气压弹道碎石系统一台,具体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1.4 交货期:7日历天。
1.5 质保期:1095日历天。
1.6 最高限价:****元。
1.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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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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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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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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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时间:****-**-**00时00分至****-**-**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
3.2.地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whzfcgxt.cn/)直接获取
3.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whzfcgxt.cn/)直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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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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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截止时间:****-**-**14时00分。
4.2.递交地址:线上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4.3.开标时间:****-**-**14时00分。
4.2.开标地址:线上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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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告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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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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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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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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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武汉市第一医院(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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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人: 张瑞星、徐离、颜发扬、李頔、孙伟
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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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受理联系人:刘刚
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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