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2026-445109
二、合同名称:*****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公司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
联系方式:***********296
供应商(乙方):四川******公司
地址:蔡桥街道办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2(项) | ¥8,150.00 | ¥16,300.00 | 1、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汽车零部件应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相关要求。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结算票据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3.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
合同金额: 16,****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至****-**-**
履约地点:蜀都汽车修理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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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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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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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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