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水稳料、特种水泥基母料(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
第1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对******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水稳料、特种水泥基母料(浙江交工)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本澄清函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问:纤维是否必须加入到母料中,是否可以单独包装,目前市面上的PE纤维是做不到直接加到干混料里的,如果能加进去的,大概率不是PE纤维。
答:纤维单独加,不和干混料混在一起。
2.问:纤维掺量是否太高,PE纤维掺量60kg/m³,换算成体积掺量约6.2%,这么高的纤维体积掺量下,材料是没法用的,实际加的不可能是PE纤维。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问: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两个参数是否有冲突?
答:无冲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人:******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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