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线氩离子激光器及配套电源必须为 Carl Zeiss 原厂全新备件,拒绝翻新件、拆机件及第三方兼容件。所供备件的制造日期距用户最终验收日期不得超过12个月。
2、多线氩离子激光器包含458 nm、488 nm、514 nm 3种波段的激光,在额定电压及系统稳态工作条件下,激光器于500 nm波长处的光纤输出端功率不低于25 mW。
3、激光器模块尺寸、光纤接口、供电及冷却接口必须与 LSM 880完全匹配,无需改装机身。
4、激光器必须支持原厂 ZEN 软件直接控制,支持 TTL/Analog 调制,与现有 AOTF(声光可调滤波器)无缝联动,禁止出现软件报错或功能缺失。
5、配套激光器电源:配套多线氩离子激光器使用,输入规格100-240 VAC,50/60 Hz,最大输入电流20 A;输出规格70-150 VDC,可调范围3.5-9.0 A。
6、上门更换及调试服务:安装调试必须由 Zeiss 原厂认证工程师执行。更换后必须进行全系统 Beam Path Alignment(光束路径校准),包括但不限于:激光入射对准、扫描振镜校准、Pinhole 对中。
7、检测服务:须由 Zeiss 原厂认证工程师对更换后的激光器关联光路进行系统性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8、质保服务:包含不少于6个月或累计运行2000小时的质保期(以先到者为准),质保起算点为验收完成日期。质保期内,若非买方责任或人为损坏,激光器功率衰减至验收初始值70%及以下,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原厂配件更换及人工服务。
9、供应商须提供 Carl Zeiss 官方授权维修资质证书,且授权范围涵盖 LSM 880 系列激光器更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