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漕河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漕河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 16 日上午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6-00962
3、项目名称: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漕河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 元
6、最高限价: 1140000.00 元
7、采购需求: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漕河校区运动场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上岗)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 9 月 4 日至2026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分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 办理汇聚 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 9 月 14 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 9 月 16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 9 月 16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省市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 CA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思源实验学校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大河口社区二组
联系方式:***********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蕲春县赤东镇锦上城小区二期B-201
联系方式:***********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迎春
电 话:***********881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