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公司zclogin,权证编号:浙(2020)德清县不动产权第0008460号(本次出租标的未取得独立权证,5~7号泊位及部分场地已在出租前做好隔断,为平面图上白线围合部分。)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附件设备设施交接清单。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本项目优先权人行权方式为动态报价结果行权:
先由非优先权人合格意向方按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方式在自由报价期及限时报价期(合称“竞价阶段”,下同)进行竞价,竞价阶段结束后竞价产生最高有效报价人和最高有效报价(优先权人不参加竞价阶段的报价过程)。上述最高有效报价人可在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再报价一次(有且只有一次追加报价机会,须不低于前述最高报价且在600秒内完成报价),该报价为该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报价结束后,由所有优先权人在下述规定时间内就最终报价表达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1)若优先权人未在1200秒内行权,则报最终报价的合格意向方为受让方。
(2)若优先权人在1200秒内行权,则受让方为优先权人。
动态报价(结果行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即自由报价期+限时报价期),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人追加报价,即最终报价考虑期,用时600秒(该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60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用时至多1200秒。
特殊情形:如非优先权人合格意向方在第一阶段均未产生报价的,则第二阶段自然消灭,直接进入第三阶段,该情形下的第三阶段用时至多1200秒。优先权人在第三阶段须行使优先权报价后方可成交,如优先权人未在第三阶段行使优先权报价视为优先权人放弃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