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松江区佘山镇小泾港等河道整治工程(水域) |
| 行政区划 |
松江区 |
| 项目位置 |
松江区佘山镇K73_113、K77_113、K77_109、K81_113、K81_109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6〕第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8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0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区佘山镇小泾港等河道整治工程(水域)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佘山镇K73_113、K77_113、K77_109、K81_113、K81_109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佘山镇20494.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6.03平方米、建设用地52.50平方米、未利用地19776.06平方米。
2、松江区佘山镇辰山村横泾村民小组13842.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96.3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746.61平方米。
3、松江区佘山镇辰山村会山村民小组12882.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8.56平方米、建设用地1.37平方米、未利用地11482.34平方米。
4、松江区佘山镇辰山村罗山浜村民小组14914.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7.7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426.27平方米。
5、松江区佘山镇陈坊村小泾村民小组5455.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7.01平方米、建设用地21.31平方米、未利用地4516.74平方米。
6、松江区佘山镇陈坊村小落村民小组12168.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8.47平方米、建设用地14.64平方米、未利用地11875.61平方米。
7、松江区佘山镇江秋村四角村民小组1854.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8.5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26.2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1612.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72.67平方米、建设用地89.82平方米、未利用地76149.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联系人:顾毅帆 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4室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