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项目基坑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康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项目基坑监测
预算金额:***0 元
最高限价:585057.50 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要求 |
南康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项目基坑监测 | 1 | 项 |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康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项目顶管施工沉井监测。监测内容:南康区城区生活污水管网提升项目金赣大道、芙蓉大道、天马山大道、赣州港安置点周边道路等子项顶管施工总长度约14公里,工作井78个,接收井82个,以及沿线周边建筑物进行监测,沉井深度超过5米,具体以建设工程施工图为准。 2.服务期:每个工作井工期约3个月,总工期约1年,具体监测日期根据现场施工进度确定,监测周期完成后出具正式监测报告。 3.其他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5.2 外省来赣投标供应商开启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其项目负责人须同步完成江西住建云平台人员备案。(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登记及项目负责人人员备案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响应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 CA 证书,并注册小额工程响应单位身份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上午11: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分中心(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公司客服电话0512-***********。
2.投标须知: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0512-581******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
3.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公司******公司开具的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付款方法:乙方完成单条道路监测工作至该道路基坑回填完成,并提交对应监测成果文件后,甲方支付该条道路监测工程价款至 80%;全部道路基坑回填完成后,甲方支付各条道路剩余全部工程价款。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南水大道中段18号
联系方式:0797-6591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旭山北路中石化南康城北加油站旁(博能智电)院内五楼
项目联系人:卢晨熙
电 话:0797-6691868
电子函件: #
开 户 行:江西赣******公司
户 名:赣******公司
账 号:6501 0383 4700 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邓先生(采购单位):0797-6591289
曹女士(采购代理机构):***********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