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沈******公司zclogin
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65号
债权总额:60,242.40万元(截至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日****-**-**zclogin)
债权情况
中******公司zclogin******公司zclogin持有沈******公司zclogin债权总额60,****元zclogin,其中本金28,****元zclogin,债权利息、违约金、复利等31,****元zclogin(截至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日2019年11月13日,最终利息数以法院裁定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和质押。债务人以其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57号房产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55号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保证人******公司zclogin、陈志樟及丁雯;债务人以其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企业概况
沈******公司zclogin成立于****-**-**zclogin,法定代表人陈水昌,注册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65号7******公司zclogin(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元zclogin;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限本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持许可证销售);房屋出租、酒店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构成情况******公司zclogin出资****元zclogin,持股比例90******公司zclogin出资****元zclogin,持股比例10%;债务人目前处于破产阶段。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债务人持有的位于沈阳市太原北街57号房产(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和55号在建工程,为同一栋建筑。
57号房产抵押面积为53,843.86㎡(负1层至第7层),已取得产权证,房产设计用途为其他,建成于2006年,后出租给北京华联,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抵押土地面积为6326.27㎡,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zclogin。
55号在建工程抵押面积48,896.53㎡(第8层至第25层)设计用途为公寓,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建工程预售套数为562套。
保证人情况
1.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zclogin,曾用名为浙******公司zclogin,工商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上虞百官街道江东北路 588号11楼,法定代表人金东星,注册资本****元zclogin,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出口等,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已破产重整,重整后保证人在法院裁定通过的破产重整草案计划书范围内履行代偿义务。
2.陈志樟,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3.丁雯,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质押概况
质押******公司zclogin以其持有的沈阳五洲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人五洋房地产集团以其持有沈阳五洲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100%股权已全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公司zclogin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公司zclogin******公司zclogin,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于2026年3月25日,有效期限为7个工作日。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88023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024-318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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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