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为******公司zclogin的3#栋厂房,面积为4093.32m2,位于湖南省宁乡市经济开发区双江口镇,中心坐标为E112.57694°,N28.31918°,该地块为三类工业用地。蓝田再生2011年自建厂房于****-**-**zclogin取得房权证,****-**-**zclogin取得了《关于<******公司zclogin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及混杂废塑料制备塑胶复合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长先环发[2011]04号),****-**-**zclogin取得了《关于******公司zclogin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及混杂废塑料制备塑胶复合托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湘新环验[2014]28号),本地块用于废塑料清洗、破碎,因经营不善2016年12月停产拆除设备移出本地块。
2017年3月湖******公司zclogin租赁本地块开展“年回收4000吨废矿物油(HW08)建设项目”,该项目于****-**-**zclogin取得《关于湖******公司zclogin年回收废矿物油4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经复〔2018〕4号)。后于2020年4月转租车间东北侧830m2******公司zclogin,与其共同经营,中间由墙体隔开,海杰环保在本地块内开展“年周转HW08废矿物油2000t、HW49其他废物(900-041-49)1000t、HW49其他废物(900-044-49)50t项目(项目实际经营范围及规模以生态环境部门实际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准)”,该项目于****-**-**zclogin取得了《关******公司zclogin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环评(宁经开)[2020]13号)。
2023年12******公司zclogin撤出,2024年12月湖******公司zclogin撤出,目前地块闲置,地块内遗留有部分设备拆除及建筑物拆除产生的残留物,并堆放了部分杂物。地块下阶段用地属性仍为三类工业用地,结合其生产工艺及原料成分分析,识别出土壤潜在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潜在污染因子为石油类、苯、甲苯、乙苯、二甲苯(BTEX)。
本项目场地潜在污染区域明确,本次初步采样分析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布点区域设置了3个土壤监测点,涵盖所有重点关注区域,并于地块外北侧蓝田再生未开发区域设置1处土壤对照点。根据检测结果数据可知,本次初步采样分析涉及的3个土壤监测点及1个土壤对照点中,45项基本项目与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本次布设背景点D0在地块西北偏北900m处的枫林桥村居民水井;D1-D2利用“水土共用”原则布设污染防控监控水******公司zclogin对地块内地下水水质进行了监测,采样人员对现场监测项目进行了测试和记录,本次调查地块D0-D2地下水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故该场地土壤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三类工业用地继续使用。
综上所述,本次地块调查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