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12,629.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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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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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zclogin/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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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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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成交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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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仅限于用作农业种植项目(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区域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不得经营有污染环境的项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zclogin,流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三年租金在流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标的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相关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种植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划用途和土地既有结构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公告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移交的土地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得提出补足面积或降低租金要求,否则视为违约,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
6.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承租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农业种植项目。承租方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种植违法作物及有损耕地的作物;不得施用对土壤有破坏性的肥料、农药和其他物质;不得在承租区域内经营有污染环境的项目;禁止以盈利为目的违法堆土。
7.承租方不得在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若因生产经营需要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8.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好土地周边农村关系,自行解决水、电供应等问题并自行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如因此造成无法种植水稻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组织生产,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与生产经营的相关一切费用及主体责任,与出租方无涉。
10.标的土地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标的土地若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标的土地腾退后,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规定及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及租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手续;同时,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以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2.流转协议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3.其他未尽事宜以流转协议(样稿)约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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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三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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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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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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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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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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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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