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敷料人机协同创新产业化生产项目
前期项目
河南省
许昌市
发布日期:
2026-08-17
前期项目金额:元
| 项目名称 | 手术敷料人机协同创新产业化生产项目 |
| 项目代码 | ***** |
| 项目类型 | None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 工程性质 | 非线性工程 |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鄢陵县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 环评批复时间 | ****-**-** |
| 环评审批文号 | 鄢环建审〔2025〕24号 |
| 工程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编 | 无 |
| 排污登记编号 | **********************4N001Y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 |
| 运营单位名称 | ******公司 |
| 运营单位联系人 | 鲁建国 |
| 运营单位联系人电话 | ***********166 |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4N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公司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4N |
| 验收监测单位 | 河南蓝盛检测有限公司 |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MADY83QH8Y |
| 竣工时间 | ****-**-**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 |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526252 |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 ****-**-** 09:28:18 |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流延淋膜废气处理设施 |
| 执行标准: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 |
| 实际建设情况: | 流延膜和淋膜料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流延膜设备挤出段、模具流延段设置集气罩,复合喷胶位于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均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 监测情况: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流延膜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95~2.33mg/m3,排放速率为0.022~0.023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排放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及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涉VOCs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标准限值。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噪声治理设施
| 设施名称: | 噪声治理设施 |
| 执行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实际建设情况: |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及风机的空气动力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dB(A)~90dB(A)之间。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削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监测情况: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4~56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4~46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固废治理设施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集中外售;废分子筛由设备厂商定期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集中外售,废分子筛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后直接带走,厂区不暂存,一般固废暂存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公司处理,危废暂存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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