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蒲缥镇金山商业广场商铺租赁权公开拍卖项目(第一批次)
招标公告
云南省
保山市
发布日期:
2026-07-28
招标公告金额:20790.53元
【招标单位】
保山市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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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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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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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 项目编号 | *****zclogin |
|---|---|
| 项目名称 | ******公司zclogin关于蒲缥镇金山商业广场商铺租赁权公开拍卖项目(第一批次)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zclogin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隆阳区 |
| 挂牌价格 | ****元zclogin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4 |
| 挂牌日期 | ****-**-**zclogin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在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违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扣除,如果不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及逾期办理成交手续的,逾期1日按应交款项的2%收取滞纳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和已交付的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予退还;超期7天的视为违约,委托方可将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再行拍卖;标的被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委托方(或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滞纳金;再行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原******公司zclogin建议委托方从其保证金中或已付款项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要求原买受******公司zclogin将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对原买受人的财产查封并强制执行。如果因为违约而导致诉讼到人民法院,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原买受人全部承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买受人无法按时履行义务的,买受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委托方和拍卖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2.此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自行查勘现场,对标的物现状等信息进行实地确认。 3. 本次拍卖标的如因长时间闲置,物品有灰尘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和赔偿。 4.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按成交价的5%元缴纳竞买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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