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00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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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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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一年租金起始价****元z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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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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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次性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成交租金,向交易所支付成交租金*3%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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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百货经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2、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出租。
4、租金交款地址:义亭镇甘塘路28号5楼农业服务中心,电话:0579-***********zclogin。
5、合同签订:竞得人在付清成交款项后1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物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7、竞得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不得违规经营,不得擅自转租或调换摊位。如需转租或调换的,需向夜市管理方报备同意才可进行。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摊位的使用权。
8、竞得人应主动接受夜市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遵守夜市管理相关规定,竞得人应合规经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负。竞得人应维护好摊位周边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垃圾应及时清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9、摊位经营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需在合同签订前交纳水电押金)。水电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竞得人不准违章占道、搭建、扩摊、流动经营等行为,如出现上述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1、如遇重大活动、文明创建、公共突发事件等需要夜市休市停业的,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因国家政策改变、规划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15日通知竞得人,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对因此造成竞得人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竞得人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1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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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1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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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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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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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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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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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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