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60,000.00 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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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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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 ****元zclogin/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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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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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缴纳(第2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环比递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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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1.不得经营熟食、肉类、水产类、豆制品类、面点类、蛋类、蔬菜类等与牛肉馆及农贸市场有冲突的产品;2.不得经营餐饮行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zclogin保证金至浙交汇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合同签订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须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清第一年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四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浦江县浦阳街道白麟景苑店面房租赁合同》。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为人民币首年成交租金×3年×3%。
4、履约保证金****元zclogin,由承租方承担。
5、其余未尽承包经营事宜,参照《浦江县浦阳街道白麟景苑店面房租赁合同》执行。
6、合同样本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经营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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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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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时间 |
一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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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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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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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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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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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缴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浙交汇平台在项目成交后将价款转付至出让方指定账户。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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