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1.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2.本项目备案号为:***********zclogin***********zclogin4041[2026]00073,最高限价(控制价):****元zclogin。
3.付款条件说明: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按确定的基础单价和一个月的实际供货总量及中标的单价折算率结算服务费,同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日常配送服务进行考核,采购人将考核分值换算为百分数,将此百分数作为计算系数计算出当月食材费。 结算金额=各类别食材结算基础单价*中标单价折算率*各类别食材供应数量*月考评得分/10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在次月10日前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满足支付条件起10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
4.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5.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028-***********zclogin。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松林路333号
联系方式:028-***********zclogi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zclogi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捷
电话:028-***********zc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