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小区天筑·云玺建设项目(一期)二标(3#-5#楼、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设施)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石河子市
发布日期:
2026-08-25
招标公告金额:0元
【代理单位】
石河子市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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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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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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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18#小区天筑·云玺建设项目(一期)二标(3#-5#楼、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设施)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18#小区天筑·云玺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第八师发改备〔2026〕4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18小区
3.项目工程规模:1#-5#住宅楼、地下车库、邻里中心及外网配套工程,建筑面积30032㎡。
4.标段工程规模
(1) *****001002 18#小区天筑·云玺建设项目(一期)二标(3#-5#楼、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设施)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3#、4#、5#住宅楼、地下车库及外网配套工程,建筑面积15311.3㎡。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001002 | 18#小区天筑·云玺建设项目(一期)二标(3#-5#楼、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设施)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专项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 设计工作包括:住宅楼、地下车库及给水、排水、热力、电力、电讯、燃气、道路绿化等所有外配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专项设计、竣工图编制,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解决的问题,参与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等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负责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发包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成果如果未通过审核,承包人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2.2 施工范围包括:18#小区天筑·云玺建设项目(一期)二标(3#-5#楼、地下车库及附属配套设施)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2.2.3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46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体。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3.3 经验要求
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3.4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3.7 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00时00分至 ****-**-** 10时00分
2.领取方式:请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 09时30分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或纸质版加盖公******公司。
2.开标地点: 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jbt.gov.cn/BidOpeningVideoManager/bidhall/default/login)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或纸质版加盖公******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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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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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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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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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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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市城区10小区33栋A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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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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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北六路29小区熟食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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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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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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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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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项目负责人)、宁全凤、李雪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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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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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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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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