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海绵化改造和道路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广东省
茂名市
发布日期:
2026-07-25
中标公告金额:1699869.6元
【中标单位】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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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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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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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zclogin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海绵化改造和道路设施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海绵化改造和道路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海绵化改造和道路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海绵化改造和道路设施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zclogin 10:00:00 |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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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1 | 中交第四******公司zclogin | ***********zclogin519558G | ****元zclogin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良样板工程 | 60日历天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zclogin3-6/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zclogin3-6/1 | 详见投标文件 | 全新峰 | 给水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2151169 | 详见投标文件 | ||||||||||||
| 2 | 广东省交通规划******公司zclogin | ***********zclogin***********zclogin6N | ****元zclogin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良样板工程 | 60日历天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zclogin9-6/1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A144A07081 | 详见投标文件 | 邹水明 | 给水排水设计(正高级工程师)/***********zclogin46 | 详见投标文件 | ||||||||||||
| 3 | 上海市政工程设******公司zclogin | ***********zclogin0256419 | ****元zclogin |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良样板工程 | 60日历天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zclogin9-6/1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A144A07081 | 详见投标文件 | 秦健 | 道路与交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JSZG0059 | 详见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茂名滨******公司zclogin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202房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庄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5599675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668-5331030 |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茂名港务中心18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zclogin 00: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zclogin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 年 6 月 21 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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