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出租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雅小学迎宾路校区和和雅校区运动场所
|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 | |||||||||||||||
| 标的名称 | 整体出租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雅小学迎宾路校区和和雅校区运动场所 | |||||||||||||||||
| 标的类别 | 房产、土地 | 出租用途 | 其他 (足球场、篮球场、体育综合运动训练室、排球场及乒乓球场)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4,****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8345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迎宾路校区1个户外足球场面积为1546平方米、1个户外篮球场面积为317平方米;和雅校区的1个户外足球场面积为3650平方米、3个户外篮球场面积为2220平方米、2个户外排球场面积为324平方米、1个体育综合运动训练室面积为120平方米、1个乒乓球场面积为168平方米;综上,本次出租总面积合计为8345平方米。 | |||||||||||||||||
| 租赁合作期限 | ||||||||||||||||||
| 租赁/合作期限 | 5年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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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移交、接收协议书(云峰花园小区配套小学) | 9322.7 | 教育配套 | |
|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 不动产权证 | 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 33547.0 | 教育用地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林老师, 电话***********033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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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 2.评审地点: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 6.成交推荐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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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服务费交纳规则 | ||||||||||||||||||||||||||||
|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 按照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6%支付服务费。 | |||||||||||||||||||||||||||
|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 成交方******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方******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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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校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校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场地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时,校方不予任何补偿。 4.租金按月结算,不含管理费、水电费、设施设备、球场维护费、校队训练费、体育专项普及课程费等相关费用,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 5.出租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使用以教学优先为原则,承租方只能在非教学时段使用。承租方具体使用时间为正常上学日周一至五18:30-21: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为9:00—21:00,优先保障校队半天训练,还需优先教职工工会活动、教学使用。场地在以上指定时段内由承租方向社会开放运营并收取一定费用。 6.承租方须投入不低于人民币****元的场地维修改造费用,用于场馆设施改造及设备购置。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须按照不低于《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装修改造投入要求向校方提交优化体育馆及运动场地改造方案。承租方的改造方案需经校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期间接受校方的监督。承租方须在收到改造方案批复后立即启动装修改造工作,装修改造的完工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正式收到校方书面改造方案批复之日起一年内。完工后,承租方须向校方提供有关投入对应的发票及银行划账支付流水等凭证,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算场地维修改造费用不少于人民币****元。如场地维修改造费用总投入不足****元的,校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内补充投入直至****元,逾期仍未整改完毕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核算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于核算结果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第三方机构支付。租赁期内,承租方需确保所投入的上述设施设备系统能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上述设施设备系统及改造成果无偿归校方所有。 7.承租方在经营项目时还需结合自身专业响应学校需求提供体育教学工作,须按合同约定每周投入免费教学服务不少于10个课时,每个课时为45分钟。 8.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每年购买公众责任险承保因活动导致的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如上述保险不足以赔付的,剩余赔付责任仍由承租方承担。 10.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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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13,335 元(壹万叁仟叁佰叁拾伍元整)。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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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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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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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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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2.评审地点: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评委会评委人数:
5.评审规则说明:
6.成交推荐名额: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在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的,广州产权交易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1.校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交易面积即为出租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校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补偿,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3.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后,承租方须无条件腾空交还场地并缴清租金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投入的装修及建设费用,在交还时,校方不予任何补偿。
4.租金按月结算,不含管理费、水电费、设施设备、球场维护费、校队训练费、体育专项普及课程费等相关费用,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
5.出租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使用以教学优先为原则,承租方只能在非教学时段使用。承租方具体使用时间为正常上学日周一至五18:30-21: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为9:00—21:00,优先保障校队半天训练,还需优先教职工工会活动、教学使用。场地在以上指定时段内由承租方向社会开放运营并收取一定费用。
6.承租方须投入不低于人民币****元的场地维修改造费用,用于场馆设施改造及设备购置。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须按照不低于《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装修改造投入要求向校方提交优化体育馆及运动场地改造方案。承租方的改造方案需经校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在施工期间接受校方的监督。承租方须在收到改造方案批复后立即启动装修改造工作,装修改造的完工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正式收到校方书面改造方案批复之日起一年内。完工后,承租方须向校方提供有关投入对应的发票及银行划账支付流水等凭证,并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核算场地维修改造费用不少于人民币****元。如场地维修改造费用总投入不足****元的,校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内补充投入直至****元,逾期仍未整改完毕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核算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于核算结果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第三方机构支付。租赁期内,承租方需确保所投入的上述设施设备系统能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上述设施设备系统及改造成果无偿归校方所有。
7.承租方在经营项目时还需结合自身专业响应学校需求提供体育教学工作,须按合同约定每周投入免费教学服务不少于10个课时,每个课时为45分钟。
8.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9.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每年购买公众责任险承保因活动导致的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如上述保险不足以赔付的,剩余赔付责任仍由承租方承担。
10.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广州市物业租赁合同》。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的报价并非最高报价,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5年及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方经营范围须同时涉及体育培训以及承办体育比赛相关内容。(以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1. 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 意向方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所载经营范围查询打印件。 3******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4.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 4.提供意向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打印页。 | |
| 3 | 其他资格条件 | 5.意向方须同时具有连续满3年以上(含3年)、1所以上(含1所)学校校队训练、带队经验,所服务学校在区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中取得名次,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5.提供意向方连续满3年以上(含3年)、1所以上(含1所)学校校队训练服务合同或协议;提供所服务学校在区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中取得名次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赛事获奖证书/官方赛事成绩公告/主办单位出具的获奖证明等材料,所佐证材料需清晰标注对应赛事级别、获奖项目以及所服务学校名称。) | |
| 4 | 其他资格条件 | 6.意向方须拥有体育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员工不少于1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员工不少于2名。 | 6.提供意向方聘任的具有体育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员工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有效的教师资格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以及意向方为上述人员近6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广州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广州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雅小学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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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王小姐、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 | 96100转分机号673、96100转分机号589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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