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5.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6.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7.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8.意向承租方竞价成功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产权单位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过期视作意向承租方弃标处理;
9.报名标的需交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是挂牌租金价的两倍。
10.自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因中标方自身原因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的,均视为中标方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收费标准收取。
12.物业用途:商业。未经招标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不得擅自对楼宇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13.合法经营: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申报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并遵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管理制度、产权方及物业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等规定;
14.招租物业如遇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进行调整;
15.投诉监督热线:***********zc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