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权益亮点分析 1.企业所属行业品类享有赛事期间排他保护,赛事期间统一执行排他性禁入规定。 2. 品牌标识权益:完整赛事全称使用权,品牌深度融入赛事主视觉、吉祥物靖靖与婧婧、奖杯、全套参赛服装。 3. 场地曝光权益:赛场 LED 黄金位置、通道地贴、围栏广告、裁判席全套核心点位露出;可落地开幕式专属品牌节目、品牌欢迎晚宴。 4. 媒体传播权益:国内国家级、地方媒体 + 海外平台双语传播,定制品牌专题纪录片,赛后完整曝光数据报告交付。 5. 文旅联动权益:联动草原文化、那达慕元素,落地 “草原冠军行” 定制品牌活动,打通国际赛事 + 草原文旅场景。 6. 礼遇与增值权益:开幕式致辞、闭幕式冠军颁奖资格,对接全部境外参赛队伍、媒体圈层资源。 二、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招商方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权益全部条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权益情况、交易合同条款存在问题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合作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本次意向方报总价,具体赞助提供形式以双方协商为准。报价期间,意向合作方可在规定竞价时段内多次修改报价,报价时限结束前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有效最终报价。产权交易中心将最终竞价结果书面反馈至招商方,招商方自收到竞价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行使最终成交决定权,自主审核确认合作方。若招商方确认不予成交,本次交易自动终止,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招商方不予成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意向合作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3.最终合作方须在确定对应合作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交易双方须在最终合作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最终合作方须一次性向中心指定账户全额支付货币赞助款项(除保证金外)。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货币赞助款项、交易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转付货币赞助款项。涉及物资或者服务的,由合作方按照招商方及合同约定,提供物资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