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英州产业园区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故本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佛山市顺德区政府与清远市英德市政府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成立广东顺德清远(英德)合作区,规划总用地面积36.25平方公里。广东顺德清远(英德)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总体规划(2012-2025)进行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4年获得原广东省环保厅审查意见(粤环审〔2014〕221号),审查意见只审查通过了近期启动区2.1632平方公里的范围。2019年,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园区由佛山市顺德区向广州市黄埔区移交,园区正式更名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以下简称为“广德园”,并成立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作为园区的管理机构。
广德园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园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启动区用地已基本开发完毕,亟待扩大发展规模,为此,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启动整园的工程建设。根据清远开发区(园区)优化整合方案可知,“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整合后改名为“清远英州产业园区”,东临北江,西至琵琶山,南达仙桥圩村委,北至斜山,整合后总用地面积为689.86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4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的要求,为评估英州产业园建设后的环境影响,优化英州产业园的发展规划方案,指导园区的可持续发展,特开展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概况
园区名称:清远英州产业园区
规划范围:规划区东临北江,西至琵琶山,南达仙桥圩村委,北至斜山,总用地面积为689.86公顷。
人口规模:本次规划的常住人口主要为产业就业人口,至2035年园区可承载的就业人口规模为7.2万人,居住在园区的产业就业人口约为4.3万人(约50%就业人口居住在园区内)。
产业布局:清远英州产业园区围绕中国茶产业集群发展示范区、广东省生态型新材料创新转化基地及广东省汽车制造基地的定位,打造 “3+1” 绿色发展产业链,即三大主导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一大特色产业(新材料与新型建材产业),聚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标杆。
二、规划区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来源于产业园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各类废水排入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在正常情况下,新增的水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各预测因子均能稳定达标,且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水质影响,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废气:产业园内主要包含生产工艺废气、锅炉废气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这些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噪声:产业园内企业内部生产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这些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4)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主要环境影响来自生产固废和危险固废的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水、大气环境、危险废物等污染风险事故。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可能对周边环境将造成较大威胁。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产业园目前已建成区内第一污水处理厂(首期),建设规模2万m3/d,主要处理产业园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目前实际处理水量在约3700m3/d,剩余处理量大约为1.63万m3/d。产业园废水经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石油类执行0.05mg/L、氨氮执行2mg/L)后,排入仙桥水,最后汇入北江。
(2)废气:产业园内企业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废气治理措施,工业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锅炉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NOx≤50mg/m3,执行表3的排放标准);排放VOCs的企业应执行各行业排放标准,建议参照省内已有行业排放标准(表面涂装、印刷、包装、家具制造等)执行;排放VOCs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厂区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采用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状况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要求,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近期运往城西马口老虎窝垃圾处理场,远期运往石灰铺镇友联村老虎岩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尽量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外******公司或进行填埋、焚烧处置等。危险废物均委托给相应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规划区制定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方案,规定严格的水环境等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清远英州产业园区规划的建设符合国家、省、流域有关产业与环保政策,规划符合广东省、清远市等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严格新入企业的准入、落实总量管控,加强对规划区内东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同时落实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一系列准入要求,从环境角度,规划发展的目标、规模及产业发展基本合理。未来,清远英州产业园区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拟入园企业必须进行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指标、污染治理措施与对策,同时保证治理措施的稳定安全运行。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清远英州产业园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清远英州产业园区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下文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取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影响区域的民众与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编制机关及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63-2668856 邮箱:***********2@qq.com
地址:广德(英德)产业园开创大道66号 邮编:513000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广******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件:***********7@qq.com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 邮编:510045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