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太行数智科技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受长治******公司委托,我市场对******公司10%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公司10%国有股权
二、转让底价:人民币****元
三、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91140
491MAEWFLDX31,法定代表人:张鹏,注册资本:****元,实收资本:47****元,为国有控股企业,住所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雄北路41号公交集团北楼二楼,成立日期:****-**-**,职工人数:6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农副产品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动漫游戏开发;图文设计制作;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科技中介服务;版权代理;商标代理;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创业空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餐饮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1、长治******公司持股65%
2、太******公司持股35%
五、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长治市******公司
批准文件: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2026〕第16次
六、标的企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截止****-**-**,资产总计****元,负债总额****元,所有者权益****元,营业收入****元,净利润-****元。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截止****-**-**,资产总计****元,负债总计****元,所有者权益****元,营业收入****元,净利润-****元。
七、受让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非法人组织等;
2、须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3、其他条件:
(1)行业匹配:社会资本方需具备互联网线上平台全链路投资运营能力,可独立完成平台搭建、流量运营、数据运维、商业化变现等核心环节,保障项目线上服务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2)经济实力:社会资本方需要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可正常支付股权价款。
(3)财务状况和信用:社会资本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拥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信用记录。
(4)风险承受能力:社会资本应具备风险承受能力,能够识别和评估企业经营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5)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资本******公司经营过程中注重社会效应。
(6)法律合规性要求:社会资本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八、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社会资本方参与本次竞买前,须先行与民营股东太******公司******公司35%股权的意向协议。该意向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太******公司******公司全部款项的完整还款时间安排,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向社会资本方未提交上述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及欠款还款约定文件的,不具备本次国有股权竞买参与资格。
2、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10%股权对应的认缴出资额未完全实缴,本次股权转让后,未实缴出资义务由受让******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
九、转让方式:
根据转让方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名额确定转让方式:
1、公告期满后,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该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并按照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2、公告期满后,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按照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竞价,价高者得,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十、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开展尽职调查,转让方将予以协助配合。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历史遗留争议、债权债务处置、担保、涉讼等相关问题,意向受让方可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与转让标的相关的信息资料。
2、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所有资料均为转让方提供,如资料内容与现状不符的,以现状为准。因项目本身及相关材料可能存在的不完整、不确定等瑕疵,导致后续交易存在风险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风险,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其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转让款项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交纳保证金时的约定予以返还。
十一、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和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长******公司)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受让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⑥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情形的。
3、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4、本次股权转让,转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十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17时
2、报名地点: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长治市紫金西街40号212室)
3、保证金:人民币****元(以公户转账为准,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长******公司)
账 号:***********0000174548
开户行:长治潞******公司延安中路支行
行 号:***********4
4、咨询电话:0355-2183272
5、网 址:http://www.czscq.com
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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