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73.4759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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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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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为****元z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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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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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商贸整体出租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商贸整体出租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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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业态用途:商贸服务(含茶饮类、蛋糕烘焙类、鲜果类、数码产品类、理发类、快递业务类、超市、自动售货机等业态)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30%(取整到百位),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腾空场地、经出租方查验配套设施设备完整无损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经营资质办理:承租方及分租商户的经营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租赁场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通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收费标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招租委托方应缴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计算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由承租方承担。
4、交付标准与装修改造:
(1)出租方以场地现状交付,承租方须对本标的进行整体美化装修改造。每一间经营的商铺须对应门牌。
(2)承租方在装修时,需设置隔油池及油烟净化系统、排污管道、网络、垃圾处理,及商贸服务区所在区域所需消防相关设施及设备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结构、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任何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及设施设备投入方案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应取得出租方相关部门书面认可,在征得认可(备案)后方可实施。
(4)装修要求:简约、时尚、温馨、舒适,须规划设置公共休闲区域,设置移动或固定电子显示屏(用于投放标语或公告)。装修材料和设备设施要求安全、环保、节能、低碳,色彩协调统一;灯光设计能够根据功能变化进行调节;装修改造和设备设施添置须符合消防安全及环保要求,倡导设置高科技设备。
(5)承租方应当提供装修效果图,其中整体效果图至少一张,局部效果图不少于三张。中标方案不是最终方案,承租方应当根据出租方要求,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深化设计和修改。
(6)承租方须按期完成装修,并于2026年9月开学前开业。
(7)装修投入要求:装修硬装投入(不含设备)不低于人民币****元zclogin。承租方应在装修完毕后6 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供由出租方合作的专业审价机构(随机抽选)出具的审价报告。投入不足的,承租方需将不足金额上缴校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没收装修保证金。审价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支付系统管理:
(1)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租商户由承租方统一管理)。承租方及所有分租商户应根据出租方要求办理指定支付系统和收款机具,指定收款机具的日常维护由承租方及相应分租商户自理。
(2)营业款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账户收取,每月(T+15日内)凭税务发票等相关材料办理结算手续(如有)。
(3)承租方及分租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只能使用出租方提供的售卡系统或出租方允许的支付系统,不得使用其他出租方禁止使用的支付系统。
(4)严禁各商铺办理预付性消费卡,任何业态不得诱导、推销办理储值活动(办卡)。
6、禁止广告与经营外活动: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任何区域设置任何商业广告。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无权在租赁场地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类似宣传活动。不允许承租方有任何商业广告的行为。
7、配合出租方工作:
(1)日常工作响应、配合出租方做好有关节能节水节电降耗、零碳校园建设、绿色校园创建等工作。
(2)配合、协助出租方做好新生入校、运动会、校园开放日、校园美食节等活动场景的保障工作。
(3)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意识形态等工作。
8、营业时间要求:
(1)营业时间:工作日:07:30—22:30;周末/节假日:08:00—22:00;校门口保卫处商铺:07:30—22:30;自动售货机:24小时营业。
(2)营业时间暂定如上,具体以出租方后续经营业态分布为准。假期(包括暑假、寒假等节假日)服从校方安排,配合出租方对商贸服务区的整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好入驻、退租时间。
9、转租与分租管理:
(1)承租方可在本标的范围内进行分租,但分租方案(含业态、商户资质、租金水平等)须事先报出租方书面批准,分租合同须报出租方备案。
(2)承租方不得将本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整体转让给第三方。
(3)承租方须确保分租业态符合出租方批准的业态规划方案。
(4)分租商户须遵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系统管理、经营范围限制、消防与安全管理等。
(5)承租方未按批准方案招商或擅自变更业态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乃至解除合同。
10、招租业态要求及管控
承租方须按照以下业态规划进行招商和运营:(部分业态承租方可选择自主经营,经营前需提交方案经校方审核。)
(1)茶饮类:须为连锁品牌类(奶茶类参考品牌:茶百道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如一点点、喜茶、霸王茶姬等;咖啡类参考品牌:瑞幸同档次及以上品牌如星巴克、Manner、M Stand等);按现有品牌供货,不能涉及现煮现炸熟食类食品。
(2)蛋糕烘焙类:须为连锁品牌类(参考品牌:阿哆诺斯、桂新园、悠享家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经营范围:自制现烤面包、手工干点、鲜制蛋糕、西式西点、低温乳制品等短保即食类产品,原则上不允许上架预包装长保面包类商品,确有特殊需求须提前向甲方提交产品明细、质检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少量售卖。
(3)鲜果类:整果零售,可附带初级处理。果切类产品须在售卖容器的显著位置张贴统一规范的溯源标签,清晰标注产品的加工日期、具体制作时点,严禁乙方提前批量预切水果、跨时段冷藏存放预切产品后对外销售,禁止:重油烟加工、预切果蔬裸露售卖;不得使用非食用级防腐剂;不得售卖水果捞。
(4)数码产品类:经营范围为电脑整机及配套外设、手机数码产品、正版授权软件、数码周边配件的合规线下零售,以及提供消费类电子产品常规检测、故障排查、配件更换等非涉密维修服务。严禁开展校园网络破解、私装盗版系统、涉密数据违规恢复、通讯设备非法解锁等违反校园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业务,所有新增经营品类须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产品资质与经营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落地开展。
(5)理发类:经营范围为理发、修剪、吹风、基础造型等美发服务,仅使用合规备案的普通洗护、美发类产品。禁止:医疗美容、穿孔纹身、使用不明、过期染剂/强刺激性药水。
(6)快递业务类:经营范围为仅限校园快递末端网点(经营国家法定的快递业务,涵盖收件、发件和退件等服务功能,并拥有主流快递代理授权),必须遵守寄递安全“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监管要求;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
(7)超市:须为连锁品牌类(参考品牌如人本、全家、家乐福、教育超市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连锁超市(装修及门店布置有统一规划);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洗护用品、文具办公、零食饮料、奶制品、冷冻冷藏食品的合规线下零售;仅在点位设置独立专用加工区且通过食安审批的前提下,可限量经营包子、茶叶蛋等非明火类简易早餐产品。严禁超范围经营热炒类餐食、生食类冷荤等不符合校园食品安全管控要求的品类。所售商品须明码标价、一货一签、专区陈列;设有临期食品区域。不得提供中西快餐,现做饮料、现做食品销售,不得烹饪油烟产品、不得售卖香烟、酒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品、处方药、过期食品、槟榔、大功率违规电器等。
(8)自动售货机:须为品牌类;设备要求:须满足远程库存/故障监控、温度记录、临期预警下架;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条件允许可兼容“校园一卡通”);销售商品种类为预包装饮料、矿泉水、预包装零食、面包等;禁止售卖:香烟、酒类、易燃易爆品、处方药、过期食品等;招生就业处门口须设一台自助咖啡机
(9)出租方对经营范围的确定,不影响出租方今后对校内其他商铺做相同或相近业态的合理规划;出租方对经营范围的限制享有最终解释权。
(10)每个经营业态原则上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业态科学布局,主要业态集中布局在商贸服务区门口。
11、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2、本次公开招租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人须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招租方式采用“浙交汇”网络竞价交易方式。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联交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3、相关管理考核要求: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须遵守出租关于消防安全、安全经营、食品安全、用工合规及其他管理考核规定,签订《校园安全施工承诺书》、《安全经营承诺书》、《廉洁自律责任书》等文件。(详见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八)
14、其他未尽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商贸整体出租租赁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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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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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非法人组织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及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为准)
2、意向承租方及最大股东(以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册为准)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材料【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为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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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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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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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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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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