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至****-**-**允许联合申请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
出让年限(年) |
成交价(万元) |
受让人名称 |
| 1 |
***********006 |
普定县玉秀街道兴达加油站旁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752.0 |
70 |
504.0 |
******公司 |
二、公示期:****-**-**至****-**-**。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普定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山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东南角),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普定县富强路8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51-*********** ***********
联 系 人:程英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