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2.交易标的按其停驶封存现状(以看样时交易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为准,下同)和特别约定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内约定)进行竞价、转让和移交,转让******公司zclogin不保证交易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停驶封存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质量、瑕疵等),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交易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3.受让方在竞价前应亲自到现场查看交易标的,清楚上述交易标的现状,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地点、现状、名称、型号、品质、安全性能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受让方如要了解交易标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查阅交易标的的文件资料,转让******公司zclogin不提供任何担保,对其品质与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期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公司zclogin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公司zclogin提出任何要求。 4.受让方应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受让方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5.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拆解。禁止受让方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售卖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受让方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的处置应当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6.车辆按约定拆解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车辆报废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提交给转让方。 7.受让方不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款项和交易服务费的,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公司zclogin扣收交易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 8.意向方须承诺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