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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招拍挂类型: | 网上挂牌出让 |
| 项目名称: | JCR2026-179(台山33) |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 交易机构名称: | 江门公******公司 |
公告内容
江门市JCR2026-179(台山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公******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6-179(台山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6-179(台山33)号地位于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宁体育馆南侧地块一,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57819.47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容积率:>1.0且≤1.2;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大于57819.47平方米且不大于69383.36平方米,其中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3876.67平方米(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20%);建筑密度:≤30%,其中塔楼密度≤15%;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南安路与地块之间的公园绿地(土地面积约14亩,不含排水渠)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和维护;地块竞得人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应同步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依据经审查通过的交通影响评价结论,优化项目内外交通组织设计,落实相关改善措施,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同步报审、同步实施。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山市台城南新区新宁体育馆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台自然资条件〔2026〕40号)。 (三)其他要求:该地块项目实行现房销售。 (四)政策支持:参照《江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江房办〔2024〕4号)执行,在规划报建、商品房预售、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最高报价在****元以内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达到****元仍有竞拍人提出竞价的,在不改变土地规划出让条件的前提下,竞买方式转为竞争承诺为政府配建住宅的建筑面积(纳入计容住宅建筑面积),以“最高限价****元+承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配建竞买以“2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2.4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为一个整体的竞配指标,并以整体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价幅度。 配建政府住宅要求:(一)配建保障性住房要求: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套型为中小套型,以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竞得人应就所配建住宅的位置、移交时间、移交方式、违约责任等问题与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该约定文件将作为有关地块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备要件;竞得人必须确保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同步报建、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商品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配建的保障房必须在首期全部完成建设;为保证保障性住房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标准和工期要求顺利完成,竞得人须在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中提留30%作为保障房建设保障资金,用于保障配建保障房的建设进度;竞得人配建移交的保障性住房,若对外销售的住宅有部分(不含样板房)或全部是带装修出售的,所配建移交的保障性住房应全部按同样的装修标准装修后移交。若对外销售的住宅全部是毛坯出售的,则配建的保障性住房要按照《江门市配建住宅室内装修标准指引(2021年版)》(江建房函〔2021〕2号)标准进行装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停车位由竞得人在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配建人才住房要求:根据《江门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该地块配建住宅的用途为人才住房,户型面积范围为80平方米以上,装修标准按照《江门市配建住宅室内装修标准指引(2021年版)》执行;配建有产权标准小汽车停车位的建设和装修标准应与竞得人本地块内对外销售的停车位标准一致;以上配建住宅和停车位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在台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与接收单位签订《宗地房屋配建协议》,约定配建住宅及停车位的位置、户型面积范围、装修标准,该协议将作为本地块办理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手续的必要条件。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612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225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62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个人报名参与竞买。******公司的,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公司和办理工******公司******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在申请竞买时应声明若成功竞得土地,将成立全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登记及开发建设。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至****-**-**; (二)竞买申请时间:****-**-**至****-**-**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至****-**-**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至****-**-**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竞得人通过资格核验后,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公******公司(台山市办事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台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若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终止供地,不退回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纳完毕,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且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缴纳完毕。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利息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天(日历天)后开始计算。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含契税等)。 (三)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受让人未能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总额0.175‰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土地出让价款0.175‰的违约金。造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十、土地移交 (一)土地现状、移交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已兑现完毕,净地出让,成交后按土地现状交付。 (二)移交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由出让方负责移交给竞得人使用,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自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报建动工,并在交地之日起四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交易服务费 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交易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收费标准如下: 付费方 成交金额 计费标准 竞得人 小于****元 1.00% ****元(含)-****元 0.80% ****元(含)-****元 0.60% ****元(含)-****元 0.30% ****元(含)-****元 0.20% ****元(含)-1亿元 0.05% 1亿元以上 不收费 备注 1.以单宗成交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交易要求现场公证的,公证费按规定另收,由委托人承担;交易公告要求刊登其他媒体的,所产生的公告费由委托人承担。 竞得人按江门公******公司(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书》的要求在3工作日内缴清交易服务费,才能办理《成交确认书》签订手续。 十三、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50918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189,3509207,0750-5559931; 江门公******公司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江门公******公司(台山市办事处)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德政路58号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5667559 魏先生; 实地踏勘咨询:0750-5458818 李先生;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龙华里34号。 江门公******公司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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