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伊旗第八小学卫生间、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比选公告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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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公告标段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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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段数量(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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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比选响应文件需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函)。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建筑⼯程施⼯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30⽇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政主管部⻔颁发的【施⼯综合资质】或【建筑⼯程施⼯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响应⽂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产许可证扫描件)。;3.信誉要求:(1)比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正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暂停或取消;②近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财务要求:近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正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比选响应文件需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见比选文件附件)5.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