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6年9月17日10时至2026年9月1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陈维新、陈维东共有的坐落于玉林市玉州区宏扬路303-20号的不动产进行第一次司法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陈维新、陈维东共有的坐落于玉林市玉州区宏扬路303-20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玉房字第***********60号、***********61号,玉国用(2014)第000944号】。
标的物详情:1、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424.95平方米(第6层超建建筑面积为146.8平方米),总层数共6层;房屋性质为自建房,规划用途为住宅;宗地面积为7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详情请看电子评估报告)。
2、装饰装修:建筑物外墙为贴瓷砖,一层地面铺瓷砖,部分房间地面铺瓷砖,墙面、天面刮腻子,卫生间地面、墙面铺瓷砖,天面刮腻子;一层为商用,二层以上为住宅。
3、抵押情况:有抵押。
4、租赁情况:正在使用中。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加价幅度: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9月17日10时至2026年9月1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起拍价:986000元,保证金:19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起拍价:待定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四、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因案件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等原因导致人民法院无法送达拍卖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即为公示,公示满五日后视为已经送达拍卖通知。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以及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行使网络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参与竞买人需有淘宝账户(如未开设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并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合伙购买的也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如需办理委托,委托材料应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至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理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行为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人)、产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行使网络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辅助工作本院已委托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承担,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周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由司法辅助机构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司法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或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联系电话:***********(李),***********(罗)。
七、拍卖财产瑕疵说明和提醒: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仅就现状进行拍卖,不能保证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及决定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因未了解所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后,法院只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能否办理证照过户等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保证有关证照的顺利办理。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应交、补交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注: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需在7个工作日内凭相关正式票据向本院申请报销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税费),滞纳金不予退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尚欠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房地产(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福利房等)办理过户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公摊等费用的缴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费、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过户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房屋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价拍卖,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规定,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本院仅负责协助办理房地产的过户及交付,对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迁入及迁出的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6)桂0902执3982号-陈维新,开户银行:玉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城信用社,账号:***********878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是,咨询电话:0775-209950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如果碰到支付保证金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技术问题,请查看网页右上角的竞买帮助或咨询淘宝客服专线: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参拍咨询电话:0775-2650852
网辅机构:广西银桥拍卖有限公司
***********(李),***********(罗)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0775-2650819
联系地址:玉林市玉州区清宁路358号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